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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2021年上海市整街道(镇、乡)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试点名单的通知

上海市发展改革委-政策文件
上海市(省级)
发布:2021年10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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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I 摘要

AI 辅助生成,仅供参考

上海市发布2021年整街道(镇、乡)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试点名单,要求各区积极有序开展建设,并严格落实相关工作要求。

关键数据

指标数值单位说明
申报建设规模54.1015万千瓦
2023年底前安装比例129号文要求%

关键条款

积极有序开展建设

各区(管委会)要积极有序组织试点地区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建设,2023年底前各类屋顶安装光伏发电比例达到129号文要求的,列为本市屋顶分布式开发示范街道(镇、乡)。

严格落实工作要求

各区(管委会)要严格落实“自愿不强制、试点不审批、到位不越位、竞争不垄断、工作不暂停”工作要求。

信息监测

各区(管委会)按月报送试点开发建设进度,第一次报告于2021年10月底前报送我委。

适用范围

上海市各街道(镇、乡)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企业

影响分析

试点地区政府

需积极有序组织试点地区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建设,确保2023年底前各类屋顶安装光伏发电比例达到129号文要求。

开发企业

在试点过程中不得以开展试点为由暂停、暂缓其他项目立项备案、电网接入等工作,并需减轻投资开发企业负担。

原文获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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