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I 摘要
AI 辅助生成,仅供参考上海市发布2021年整街道(镇、乡)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试点名单,要求各区积极有序开展建设,并严格落实相关工作要求。
关键数据
| 指标 | 数值 | 单位 | 说明 |
|---|---|---|---|
| 申报建设规模 | 54.1015 | 万千瓦 | |
| 2023年底前安装比例 | 129号文要求 | % |
关键条款
积极有序开展建设
各区(管委会)要积极有序组织试点地区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建设,2023年底前各类屋顶安装光伏发电比例达到129号文要求的,列为本市屋顶分布式开发示范街道(镇、乡)。
严格落实工作要求
各区(管委会)要严格落实“自愿不强制、试点不审批、到位不越位、竞争不垄断、工作不暂停”工作要求。
信息监测
各区(管委会)按月报送试点开发建设进度,第一次报告于2021年10月底前报送我委。
适用范围
上海市各街道(镇、乡)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企业
影响分析
试点地区政府
需积极有序组织试点地区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建设,确保2023年底前各类屋顶安装光伏发电比例达到129号文要求。
开发企业
在试点过程中不得以开展试点为由暂停、暂缓其他项目立项备案、电网接入等工作,并需减轻投资开发企业负担。
原文获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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