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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行有效

关于做好2024年上海市可再生能源开发建设有关事项的通知

上海市发展改革委-政策文件
上海市(省级)
发布:2024年9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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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I 摘要

AI 辅助生成,仅供参考

为推动上海可再生能源高质量发展,通知要求推进海上风电、陆上风电与光伏电站建设,并推广‘光伏+’工程。各区需加快项目建设进度并确保电网接入顺畅,同时强化市级补贴管理和项目监测。

关键数据

指标数值单位说明
陆上风电规模24.841万千瓦
光伏电站规模48.896万千瓦

关键条款

海上风电开发要求

按照国家有关要求,持续推动海上风电建设。启动实施首批“风光同场”海上光伏竞争配置

陆上风电和光伏电站项目建设进度

力争陆上风电2025年6月前核准,光伏电站2025年6月前开工,在建项目尽快并网发电

市级补贴管理流程

电网企业组织符合条件的发电企业在新能源云平台完成市级可再生能源补贴申请,并每半年将初审意见和项目目录报市发改委

适用范围

上海市各区发展改革委临港新片区管委会长兴岛管委会上海化工区国网上海市电力公司各能源企业

影响分析

发电企业

加快可再生能源项目的开发和建设,提升项目并网性能

电网企业

优化接网流程,简化审核环节,提高接入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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