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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关于下达我区2024年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权重及重点行业绿电使用比例的通知

宁夏发展改革委-政策文件
宁夏回族自治区(省级)
发布:2024年9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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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I 摘要

AI 辅助生成,仅供参考

明确宁夏自治区2024年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权重及重点行业绿电使用比例,确保完成国家下达的目标。

关键数据

指标数值单位说明
总量消纳责任权重34.3%%
非水电消纳责任权重30%%

关键条款

市场主体注册时间

各市场主体应在2024年10月底前在交易机构完成消纳账户注册

绿电使用比例监测

电解铝等重点行业绿电使用比例为34.3%,2024年只监测不考核,以绿证核算

数据报送要求

国网宁夏电力公司、配售电公司以及未与公用电网联网的拥有自备电厂的企业,在每月初3个工作日内将消纳责任权重完成情况报送交易中心,并对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进行承诺

适用范围

自治区内各市发展改革委宁东管委会经发局国网宁夏电力有限公司宁夏电力交易中心有限公司各类直接向电力用户供(售)电的企业拥有配电网运营权的售电公司通过电力市场购电的电力用户拥有自备电厂的企业

影响分析

市场主体

需完成34.3%的总量消纳责任权重和30%的非水电消纳责任权重,逾期未完成将受到监管处罚

电解铝企业

绿电使用比例为34.3%,2024年仅监测不考核,需通过绿证核算

原文获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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