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行有效
关于促进我省虚拟电厂高质量发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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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I 摘要
AI 辅助生成,仅供参考为促进我省虚拟电厂高质量发展,提升电力系统调节能力和保供水平,扩充新型主体参与电力交易模式。政策明确了构建三级管理体系、推广三类应用领域、完善三级集成平台系统等具体措施,并提出到2030年力争虚拟电厂调节能力达到500万千瓦以上。
关键数据
| 指标 | 数值 | 单位 | 说明 |
|---|---|---|---|
| 虚拟电厂调节能力目标 | 500 | 万千瓦 | 2030年前 |
| 首批建设项目数量 | 100 |
关键条款
构建三级管理体系
推进省级市场、市(县)级管理、园区(企业)级服务的三级管理体系建设,加快推动技术创新、模式创新和机制创新
推广三类应用领域
提升电力市场、需求响应和综合能源服务三类应用领域的参与能力,稳步扩大虚拟电厂应用规模
完善三级集成平台系统
省级市场依托电力交易平台等制定建设运营方案,市(县)级进行动态监测,园区(企业)级具备监测、预测等功能
适用范围
各设区市发展改革委省电力公司江苏电力交易中心相关电力企业发电企业工业园区管理机构大型商业综合体运营方能源服务公司充电设施运营商
影响分析
虚拟电厂投资方
鼓励参与电力市场、需求响应和综合能源服务,提升项目收益与可持续性
电网企业
提高系统调节能力和保供水平,增强电力供应稳定性
原文获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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