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站
返回搜索
现行有效

关于印发《新型电力系统建设“十五五”规划》的通知(发改能源〔2026〕942号)

发改能源〔2026〕942号
国家发展改革委
全国(国家级)
发布:2026年8月3日
官网原文:查看
20 次浏览

AI 摘要

AI 辅助生成,仅供参考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四中全会部署,践行‘四个革命、一个合作’能源安全新战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纲要》和《新型能源体系建设“十五五”规划》有关要求,编制了《新型电力系统建设“十五五”规划》,以指导未来五年内我国新型电力系统的建设和完善。

关键条款

政策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纲要》和《新型能源体系建设“十五五”规划》有关要求

适用范围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能源局北京市城市管理委员会有关企业电力规划设计总院水电水利规划设计总院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

影响分析

地方政府和相关机构

需遵照执行《新型电力系统建设“十五五”规划》,推进新型电力系统的建设和完善。

有关企业和规划设计院所

需要根据政策要求参与新型电力系统的规划、设计与实施工作,推动行业技术进步和产业升级。

原文获取

下载原文跳转网盘文件库,按下方路径定位

订阅「全国 的最新政策推送

邮件或飞书接收,随时可取消

一键订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