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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行有效

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组织开展多元技术路线独立储能试点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冀发改能源[2025]526号
河北省发改委
河北省(省级)
发布:2025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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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I 摘要

AI 辅助生成,仅供参考

该政策文件旨在贯彻落实国家关于新型储能发展的多项指导方针,推动河北省新型储能技术的多元化和产业化发展。主要目标为通过组织遴选具有发展潜力的技术路线或先进储能技术的应用项目来加速技术创新与应用推广,并在保证电网安全性和新能源消纳的前提下实现储能项目的规模化建设。核心措施包括开展多元技术和混合型储能试点项目的申报工作、设置严格的筛选条件以及制定明确的时间进度要求,以确保技术进步及商业化进程顺畅。适用范围覆盖全省各市及其所辖县(区),旨在打造新型电力系统的支撑架构。

📋

核心条款提炼

  • 1

    组织独立储能项目申报

    该政策鼓励发展多元化、创新型的储能技术支持新能源和电网需求消纳。

  • 2

    规模限制及建设期限

    试点项目建设容量一般不超10万千瓦,最长时限为15个月。

📊

影响分析

此政策推进了新型储能技术的发展与应用,将对促进清洁能源的高效利用起到积极作用,同时对现有电网系统的灵活性提供了重要保障;此外,该文件明确了多元化的技术路线和高效的组织管理程序,有助于进一步激发储能行业的市场潜力和发展活力。

关键数据

指标数值单位说明
总规模350万千瓦
单体项目容量上限20万千瓦

关键条款

申报容量要求

单体项目容量一般为10万千瓦,最大不超过20万千瓦;采用“磷酸铁锂+X”混合储能技术路线的,磷酸铁锂部分占比不得高于90%。

规划选址安全距离

试点项目应远离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场所,与相邻民用建筑、工业建筑、交通道路等设施保持安全距离,不得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和涉及生态保护红线、自然保护区等禁止开发区域。

时限要求

纳入试点的独立储能项目应于9个月内开工、15个月内并网;逾期未开工的项目取消建设计划。

适用范围

河北省各市(含定州、辛集市)发展改革委(局)张家口市能源局雄安新区改革发展局国网河北省电力有限公司国网冀北电力有限公司

影响分析

储能项目实施主体

需严格按照申报要求进行设计、建设,确保项目按时开工并网。

电网公司

参与评审工作,并提供电力接入意见。

原文获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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