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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首批碳达峰碳中和试点示范名单的通知

上海市发展改革委-政策文件
上海市(省级)
发布:2024年8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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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I 摘要

AI 辅助生成,仅供参考

为推动上海各类碳达峰、碳中和试点建设和先行示范,市发改委确定了首批20个对象纳入试点名单,并要求各主体完善实施方案,落实工作责任,在规定期限内完成相关建设。

关键条款

实施方案报送时间

各主体应于2024年9月30日前将盖章版电子材料发送至联系人邮箱

建立工作机制

各主体应按照实施方案所确定的目标和任务建立工作机制,落实工作责任,在规定期限内完成相关建设工作

适用范围

宝武(上海)碳中和产业园黄浦区等20个对象

影响分析

试点示范单位

需进一步完善实施方案,梳理重点项目清单,并按期报送材料

市发改委及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区发展改革委

将定期跟进建设情况,指导解决建设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宣传推广优秀经验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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