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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关于支持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氢能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的通知

上海市发展改革委-政策文件
上海市(省级)
发布:2022年8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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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I 摘要

AI 辅助生成,仅供参考

为推动上海市氢能产业发展,支持临港新片区打造氢能产业集聚发展高地。政策围绕技术攻关、产业发展、示范应用、基础设施建设及公共平台建设等方面提出具体措施,并提供财税政策支持和人才队伍建设。

关键数据

指标数值单位说明
企业所得税优惠税率15%%自设立之日起5年内
贷款贴息上限2000万元/年规上企业
贷款贴息上限500万元/年规下企业

关键条款

核心技术攻关支持

突破燃料电池系统、制氢装备及储运环节关键材料及装备的核心技术。

产业集聚发展支持

支持氢燃料电池汽车产业链重点企业和项目在临港新片区布局,加快培育一批氢能企业。

多元示范应用推广

支持燃料电池重卡、通勤客车等的推广应用,并探索在叉车、港口机械等领域应用。

基础设施建设推进

适度提前布局加氢站,探索固态、液态等多种储运方式及纯氢管道规划建设。

公共技术服务平台建设

支持建设氢能技术创新和服务平台,建立检验检测认证平台,鼓励标准化组织落地临港新片区。

适用范围

临港新片区内相关企业氢燃料电池汽车产业链重点企业和项目制氢装备制造及储运环节关键材料及装备研发制造企业氢能“独角兽”、“专精特新”、“单项冠军”企业

影响分析

临港新片区内相关企业

通过财税政策支持和人才队伍建设,提升企业在技术研发、生产和经营方面的竞争力。

氢能产业链重点企业和项目

加快布局氢燃料电池汽车产业链及相关配套产业,推动产业集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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