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I 摘要
AI 辅助生成,仅供参考上海市发展改革委公布金山海上风电场一期项目的竞争配置工作方案,明确项目规模、评分标准及具体实施程序。
关键数据
| 指标 | 数值 | 单位 | 说明 |
|---|---|---|---|
| 可开发规模 | 30 | 万千瓦 | |
| 申报电价上限 | 0.4155 | 元/千瓦时 |
关键条款
项目规模及位置
金山海上风电场一期项目位于漕泾东航道西侧,可开发规模约为30万千瓦。
报名申请时间限制
竞争配置公告发布5个工作日内进行报名申请,逾期不再受理。
储能配置要求
获得项目开发权的投资主体需承诺建设电化学等储能装置,配置比例不低于20%,时长4小时以上。
上网电价调整机制
如项目未能在2023年底前全容量建成并网或配套储能未按期投运,每逾期半年(不足半年按半年计),上网电价降低0.01元/千瓦时。
适用范围
金山海上风电场一期项目参与竞争配置的投资主体
影响分析
投资方
需严格按照评分标准和实施方案执行,否则可能面临电价降低或取消开发资格的风险。
电网公司
项目建成前由国网上海市电力公司保量保价收购,参与市场后按市场价格执行。
原文获取
下载原文跳转网盘文件库,按下方路径定位
关联政策
订阅「上海市」 的最新政策推送
邮件或飞书接收,随时可取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