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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行有效

上海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公布杭州湾海上风电项目竞争配置工作方案的通知

上海市发展改革委-政策文件
上海市(省级)
发布:2022年1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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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I 摘要

AI 辅助生成,仅供参考

为推进上海海上风电项目开发,上海市发展改革委制定了《杭州湾海上风电项目竞争配置工作方案》,明确了金山二期、东海大桥三期、奉贤二期及四期项目的规模和技术指标,并规定了详细的实施程序和评分标准。

关键数据

指标数值单位说明
金山二期可开发规模20万千瓦
东海大桥三期可开发规模15万千瓦
奉贤二期可开发规模25万千瓦
奉贤四期可开发规模20万千瓦

关键条款

项目实施时间要求

参与竞争配置的投资主体须承诺项目在2024年9月底前全容量建成并网

储能配置比例

具有为上海电网提供常态化调峰能力的企业,预留储能配置比例不低于10%装机规模、时长4小时以上;其他企业预留储能配置比例不低于20%装机规模、时长4小时以上

评分标准

专家评审采用综合评分法,主要包括企业能力(20分)、设备先进性(15分)、实施方案(25分)、电价水平(40分)等竞争要素

适用范围

金山二期项目东海大桥三期项目奉贤二期项目奉贤四期项目

影响分析

投资主体

需满足严格的评分标准和时间要求,提升项目的竞争力和技术水平

电网企业

通过竞争配置确定的海上风电项目将有助于优化上海电力结构,提高清洁能源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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