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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关于我区电解铝企业2025年度用电执行阶梯电价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

宁夏发展改革委-政策文件
宁夏回族自治区(省级)
发布:2026年5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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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I 摘要

AI 辅助生成,仅供参考

自治区发展改革委通知,依据《电解铝和氧化铝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GB21346-2022)及国家发改委相关规定,青铜峡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两家分公司与宁夏宁创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在2025年度的铝液综合交流电耗达标,执行阶梯电价第一档不加价。

关键数据

指标数值单位说明
铝液综合交流电耗13263.25kW·h/t青铜峡铝业股份有限公司青铜峡铝业分公司
铝液综合交流电耗13236.27kW·h/t青铜峡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宁东铝业分公司
铝液综合交流电耗13242.89kW·h/t宁夏宁创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关键条款

达标企业执行电价政策

青铜峡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两家分公司与宁夏宁创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在2025年度的铝液综合交流电耗达标,执行阶梯电价第一档不加价。

适用范围

青铜峡铝业股份有限公司青铜峡铝业分公司青铜峡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宁东铝业分公司宁夏宁创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影响分析

达标电解铝企业

执行阶梯电价第一档不加价,降低生产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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