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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上海市推进重点区域、园区等开展碳达峰碳中和试点示范建设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上海市发展改革委-政策文件
上海市(省级)
发布:2022年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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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I 摘要

AI 辅助生成,仅供参考

上海市印发《推进重点区域、园区等开展碳达峰碳中和试点示范建设的实施方案》,旨在通过分类施策、创新驱动、示范引领等方式,在“十四五”期间开展首批100个市级试点创建,并择优推荐申报国家级示范项目,推动绿色低碳转型。

关键数据

指标数值单位说明
首批市级试点数量100
碳达峰试点期限上限5

关键条款

分类施策,系统推进

引导本市减排潜力较大、低碳发展基础较好的重点区域、园区、社区、楼宇以及企业等,因地制宜、分类施策,有序开展碳达峰碳中和试点创建行动。

创新机制模式

鼓励发展模式和管理机制创新,加强政府引导、统筹衔接、协调推进、形成合力,共同提升绿色低碳发展水平。

申报主体要求

创建对象在经济发展、科技创新、节能降碳、资源环境、基础设施等方面具有一定优势和特色,并具备明确的领导机构和相关工作机构负责组织推进试点示范建设和运营管理。

适用范围

综合性区域产业园区居民社区建筑楼宇企事业单位

影响分析

创建主体

通过试点建设,探索形成可操作、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和发展模式,加快实现绿色低碳转型。

政府和行业主管部门

负责总体统筹协调,组织开展项目申报、遴选、监督指导、评价验收等工作,推动全市重点区域、园区等开展碳达峰碳中和试点示范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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