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I 摘要
AI 辅助生成,仅供参考为落实国家及自治区关于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决策部署,在全区范围内选择具有典型代表性的城市、园区以及乡村、社区、公共机构、企业开展碳达峰试点建设,探索绿色低碳转型路径。
关键数据
| 指标 | 数值 | 单位 | 说明 |
|---|---|---|---|
| 试点数量 | 16 | ||
| 城市试点数量 | 1 | ||
| 园区试点数量 | 3 | ||
| 乡村试点数量 | 3 | ||
| 社区试点数量 | 2 | ||
| 公共机构试点数量 | 2 | ||
| 企业试点数量 | 5 |
关键条款
确定试点任务
试点主体要根据自治区碳达峰实施方案部署,结合实际系统梳理碳达峰碳中和工作基础与进展,深入分析制约绿色转型的关键因素,围绕能源绿色低碳转型、产业优化升级、节能降碳增效以及工业、建筑、交通等领域清洁低碳转型,谋划试点建设任务。
实施重点工程
试点主体要结合试点目标,在能源基础设施、节能降碳改造、先进技术示范、环境基础设施、资源循环利用、生态保护修复等领域谋划实施一批重点工程,形成对试点建设的有力支撑,加强项目各类要素保障,推动项目建成达效。
完善政策机制
试点主体要创新碳排放核算、评价、管理机制,推动试点建设能效和碳效双提升。加快建立和完善有利于绿色发展的财政、金融、投资、价格政策和标准体系,落实环境保护、节能节水、资源综合利用等税收优惠政策。
确定试点名单
统筹考虑各地碳排放总量及增长趋势、经济社会发展情况等因素,建设1个城市试点、3个园区试点、3个乡村试点、2个社区试点、2个公共机构试点、5个企业试点。
编制实施方案
各地市发展改革委、宁东经发局要指导试点主体按照《宁夏碳达峰试点实施方案编制指南》要求,结合自身实际科学编制试点实施方案,明确重点任务、改革举措、重大项目和工作进度安排。
适用范围
城市园区乡村社区公共机构(包括学校、医院、场馆等)企业
影响分析
试点主体
通过开展碳达峰试点建设,探索绿色低碳转型路径,为全区提供可操作、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
自治区发展改革委
加强对试点工作指导和督促检查,组织行业专家和专业机构提供政策指导和技术帮扶,确保试点建设取得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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