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行有效
吉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吉林省市场监督管理厅关于进一步规范非电网直供电价格有关事项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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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I 摘要
AI 辅助生成,仅供参考规范非电网直供电价格行为,明确收费标准及线损率上限,加强信息公开与监督检查。
关键数据
| 指标 | 数值 | 单位 | 说明 |
|---|---|---|---|
| 线损率上限 | 10% | % |
关键条款
非电网直供电主体收费标准
按市场交易用电价格或电网企业代理购电用户电价执行,不得加收不合理费用
峰谷分时电价执行方式
鼓励安装峰谷分时电能表,由非电网直供电主体承担相关费用
线损率确定与公示要求
最高不得超过10%,每月7个工作日内向终端用户公示相关信息
适用范围
商业综合体产业园区物业写字楼工商业用户
影响分析
非电网直供电主体
需严格按照规定执行收费标准,公开信息接受监督
终端用户
电费结算更加透明合理,减少不合理加价行为
原文获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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