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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公布《上海市2024年度海上风电项目竞争配置工作方案》的通知

上海市发展改革委-政策文件
上海市(省级)
发布:2024年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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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I 摘要

AI 辅助生成,仅供参考

上海市发展改革委发布《上海市2024年度海上风电项目竞争配置工作方案》,明确通过竞争配置方式推进市管海域和国管深远海的海上风电开发,总装机容量为580万千瓦,并规定了详细的评分标准、实施程序及参与要求。

关键数据

指标数值单位说明
总装机容量580万千瓦
标段1规划装机容量60万千瓦
标段2规划装机容量140万千瓦
标段3规划装机容量130万千瓦
标段4规划装机容量100万千瓦
标段5规划装机容量65万千瓦
标段6规划装机容量85万千瓦

关键条款

项目申报企业资格要求

参与竞争配置的申报企业必须具备相应条件并作出承诺,包括净资产、总资产、技术能力、资质业绩等具体评分标准。

评分要素及分值分配

专家评审采用综合评分法,主要包括企业能力(20分)、设备先进性(15分)、技术方案(25分)、申报电价(40分)等竞争要素,并详细规定了各项评分标准。

项目实施时间要求

标段5项目在2026年6月底前实现全容量并网;其余标段项目于2027年6月底前实现全容量并网,每逾期半年(不足半年按半年计),上网电价降低0.01元/千瓦时。

储能配置要求

申报企业应承诺配套建设新型储能装置,出力不低于海上风电装机容量的20%(额定充放电时长不少于2小时)。

适用范围

上海市市管海域和国管深远海新能源开发企业

影响分析

项目申报企业

需满足严格的资格要求,包括净资产、总资产等财务指标和技术能力、资质业绩等方面。

海上风电开发商

通过竞争配置方式获得开发权后,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项目建设并网,并承担相应的风险和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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