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行有效
关于进一步提升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服务保障能力的实施意见(发改能源规〔2022〕5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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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I 摘要
AI 辅助生成,仅供参考为提升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服务保障能力,明确到‘十四五’末形成适度超前、布局均衡、智能高效的充电基础设施体系。
关键数据
| 指标 | 数值 | 单位 | 说明 |
|---|---|---|---|
| 2025年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高速公路服务区快充站覆盖率 | 80% | % | |
| 2025年其他地区高速公路服务区快充站覆盖率 | 60% | % |
关键条款
新建居住社区充电设施建设要求
固定车位100%建设充电设施或预留安装条件,预留安装条件时需将管线和桥架等供电设施建设到车位
推进既有居住社区充电设施建设改造
制定行动计划,明确行动目标、重点任务和推进时序,结合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及城市居住社区建设补短板行动
加快高速公路快充网络覆盖
制定各省高速公路快充网络分阶段覆盖方案,将快充站纳入服务区配套基础设施范围
适用范围
新建住宅项目既有居住社区中心城区公共充电网络县城、乡镇充电网络高速公路服务区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业园区内部停车场加油站、加气站建设安装充电设施
影响分析
电动汽车用户
提升居住社区和公共区域的充电便利性,改善用户体验
充电设施建设企业
明确新建住宅项目必须建设或预留充电设施条件,增加市场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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