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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行有效

国家发展改革委进一步完善分时电价机制

国家发改委
全国(国家级)
发布:2021年8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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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I 摘要

AI 辅助生成,仅供参考

进一步完善分时电价机制,明确峰谷电价价差和尖峰电价上浮比例,建立季节性和丰枯电价机制,并扩大分时电价执行范围。

关键数据

指标数值单位说明
峰谷电价价差4:1系统峰谷差率超过40%的地方
尖峰电价上浮比例20%%

关键条款

科学划分峰谷时段

统筹考虑当地电力供需状况、新能源装机占比等因素,合理确定峰谷电价价差

推行尖峰电价机制

基于系统最高负荷情况合理确定尖峰时段,上浮比例原则上不低于20%

建立季节性电价机制

日内用电负荷或电力供需关系具有明显季节性差异的地方

适用范围

执行工商业电价的电力用户水电等可再生能源比重大的地方

影响分析

电力用户

峰谷电价价差和尖峰电价上浮比例增加,用电成本可能上升

电网公司

通过分时电价机制优化资源配置,提高系统利用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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