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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行有效

关于进一步完善分时电价机制的通知(发改价格〔2021〕1093号)

国家发改委
全国(国家级)
发布:2021年7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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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I 摘要

AI 辅助生成,仅供参考

进一步完善分时电价机制,优化峰谷时段划分和价差设置,建立尖峰电价和季节性电价机制。

关键数据

指标数值单位说明
峰谷电价价差4:1系统供需紧张、边际供电成本高的地方
尖峰电价上浮比例20%%

关键条款

科学划分峰谷时段

根据电力供需状况、系统用电负荷特性等因素确定高峰和低谷时段

合理设置尖峰电价机制

在峰段电价基础上上浮比例原则上不低于20%,并考虑当年电力供需情况灵活调整

推行季节性电价机制

分季节划分峰谷时段,合理设置季节性峰谷电价价差;水电比重大的地方建立丰枯电价机制

适用范围

执行工商业电价的电力用户北方地区电采暖用户电力现货市场运行的地方

影响分析

电网企业

需密切跟踪峰谷特性变化,动态评估机制执行效果,并单独归集分时电价收入情况

工商业用户

可通过配置储能、调整用电时段等方式降低高峰时段用电负荷,增加低谷用电量,从而降低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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