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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建立全国统一电力市场评价制度的通知(发改办体改〔2025〕1032号)

发改办体改〔2025〕1032号
国家发展改革委
全国(国家级)
发布:2025年1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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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I 摘要

AI 辅助生成,仅供参考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和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的决策部署,通知要求建立科学系统动态的全国统一电力市场评价体系,涵盖市场运营效果、作用发挥、经营主体可持续发展及市场竞争充分度四个方面,并提出构建指标标准体系、采用多维综合分析方法等具体措施。

关键数据

指标数值单位说明
开展时间2026年起

关键条款

评价内容

涵盖市场运营效果、作用发挥、经营主体可持续发展及市场竞争充分度四个方面

构建指标标准体系

逐步建立电力市场评价指标体系和标准体系,制定规范开展评价工作

采用多维综合分析方法

定性与定量相结合、横向与纵向对比结合、过程和效果评价结合

适用范围

全国统一电力市场各地方电力市场

影响分析

政府部门及电力市场运营机构

参考评价报告,加强分析研判和整改提升,优化市场规则,保障系统安全稳定运行

电力市场主体

通过评价结果发现并反馈问题,促进市场竞争公平有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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