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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江苏省海上光伏开发建设实施方案(2023-2027年)》的通知

苏发改能源发〔2023〕561号
江苏省发展改革委-政策文件
江苏省(省级)
发布:2023年5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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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I 摘要

AI 辅助生成,仅供参考

该政策旨在推动江苏省海上光伏产业的发展,确立了建设目标和发展路径,提出了一系列支持措施和技术标准。适用于江苏省沿岸城市及电力公司,并强调在保护海洋生态环境的前提下有序开发。适用范围包括南通、连云港和盐城市的沿海地带,以及省属电网企业。

📋

核心条款提炼

  • 1

    海域使用权

    明确海上光伏项目的海域使用管理要求

  • 2

    技术标准

    建立和完善相关产品的技术规范和质量标准体系

📊

影响分析

该政策将大大促进江苏省海上光伏产业的技术创新和建设速度,有利于提高省域能源结构的多样化,减少化石能源依赖。同时对当地渔业资源、海洋生态环境造成影响,需要制定相应的保护措施。

关键数据

指标数值单位说明
规划装机容量10GW2027年前
年均新增规模2GW

关键条款

项目建设条件

项目需符合国家及地方相关法律法规,具备海域使用权证等必要文件

电网接入要求

新建海上光伏项目须与当地电力公司协商确定并网方案

环境保护措施

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确保项目对海洋生态的影响最小化

适用范围

江苏省沿海城市(南通、连云港、盐城)

影响分析

地方政府

促进地方经济发展和能源结构调整

海上光伏企业

明确建设标准与流程,降低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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