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发布我省12月份电网企业代理工商业用户电价表和代理购电价格表的通告
AI 摘要
AI 辅助生成,仅供参考安徽省发布12月份电网企业代理工商业用户电价表和代理购电价格表的通告,涵盖非分时电度电价、分时电度电价及容(需)量用电价格等。此文件根据皖发改价格〔2025〕302号文规定了尖峰、高峰和平低谷时段的具体电价浮动比例,并详细说明政策范围内的执行时间表和计算规则,目标在于优化安徽省内工商业用户的供电成本并保障电网效率。
核心条款提炼
- 1
具体执行日期
该电价政策于2025年12月开始实施
- 2
非分时电度电价
不满1千伏电压等级的工商业用户非分时电价为0.6526元/千瓦时,其他类别也有详细分类。
- 3
峰值时段
每年7月至9月及1月、12月特定时间段实行不同电价浮动比例和时段切换策略
影响分析
此政策旨在优化电力成本结构并对相关商业用户产生显著影响,特别是在高峰与低谷电价的差异化定价会促使工商业用电行为调整。尽管直接支持新能源项目的力度有限,但它为促进储能、需求侧响应及综合能源管理等技术的应用提供了契机,有利于推动整体新能源产业的发展。
关键数据
| 指标 | 数值 | 单位 | 说明 |
|---|---|---|---|
| 不满1千伏非分时电度电价 | 0.6526 | 元/千瓦时 | |
| 1-10千伏非分时电度电价 | 0.6326 | 元/千瓦时 | |
| 35千伏非分时电度电价 | 0.6126 | 元/千瓦时 | |
| 不满1千伏高峰时段上浮比例 | 84.3% | % | |
| 上网环节线损费用 | 0.0167 | 元/千瓦时 |
关键条款
分时电价浮动比例
高峰时段上浮84.3%,低谷时段下浮61.8%。
尖峰电价执行范围及时间
用电容量315千伏安及以上执行工商业两部制电价和峰谷分时电价的工业用电,7月15日-8月31日期间每日20:00-22:00,12月15日-次年1月31日期间每日19:00-21:00。
上网环节线损费用计算
直接参与市场交易的工商业用户按发电侧实际上网电价结算;由电网代理购电的用户按每月公示的代理购电价格预结算,按实际购电上网电价清算。
适用范围
影响分析
工商业用户
电价表明确了不同电压等级和时段的具体价格,影响用户的电费支出。
电网企业
需根据政策调整代理购电的价格和服务内容。
原文获取
关联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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