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发布我省10月份电网企业代理工商业用户电价表和代理购电价格表的通告
AI 摘要
AI 辅助生成,仅供参考安徽省发展改革委发布通告,明确国网安徽电力有限公司代理购电工商业用户2026年10月份电价表及代理购电价格。政策核心在于公布具体执行电价、分时浮动比例(高峰上浮74%等)、尖峰深谷时段划分规则以及容量电费分摊标准。同时细化了系统运行费用构成,包括新能源差价结算机制和交叉补贴损益分摊,并对高耗能用户等特殊主体的代理购电加价措施作出规定,旨在规范电力市场交易秩序并保障居民农业用电价格稳定产生的新增损益由全体工商业用户合理分担。
关键数据
| 指标 | 数值 | 单位 | 说明 |
|---|---|---|---|
| 10月非分时单一制不满1千伏电价 | 0.6597 | 元/千瓦时 | |
| 高峰时段上浮比例(除7-9、12月) | 74% | 百分比 | |
| 低谷下浮比例 | 61.8% | 百分比 | |
| 尖峰电价上浮幅度 | 20% | 百分比 | |
| 深谷电价下浮幅度 | 20% | 百分比 | |
| 代理工商业购电电量规模(预测) | 386.3 | 万千瓦时 | |
| 当月平均购电价格 | 0.36556 | 元/千瓦时 | |
| 历史偏差电费折价 | -0.0400 | 元/千瓦时 |
关键条款
分时电价浮动规则
除7、8、9、12月外,高峰时段上浮74%,低谷下浮61.8%;尖峰电价在高峰基础上再上浮20%,深谷电价在低谷基础上下浮20%
特殊用户代理购电加价
对于无正当理由改由电网企业代理购电的市场交易用户、拥有自备电厂用户及高耗能用户,代理购电价格按上表标准执行1.5倍
容量电费分摊机制
工商业两部制用户按月用电量比例分摊煤电机组最大出力测算的容量电费规模,由电网企业滚动清算
适用范围
影响分析
工商业用户
需根据电压等级和时段调整用能策略,部分特殊主体(如高耗能、改代用户)面临1.5倍电价成本压力
电网企业
承担代理购电结算责任及系统运行费用分摊管理,包括新能源差价结算机制的执行与偏差电费处理
原文获取
关联政策
安徽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发布我省11月份电网企业代理工商业用户电价表和代理购电价格表的通告
安徽发改委 · 安徽省 · 2025年10月
安徽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发布我省12月份电网企业代理工商业用户电价表和代理购电价格表的通告
安徽发改委 · 安徽省 · 2025年1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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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发展改革委-政策文件 · 江苏省 · 2025年4月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征求《关于进一步做好8-12月电力市场分时交易结算有关工作的通知》意见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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