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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发布我省10月份电网企业代理工商业用户电价表和代理购电价格表的通告

根据皖发改价格〔2025〕302号
安徽省发展改革委-政策文件
安徽省(省级)
发布:2026年9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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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I 摘要

AI 辅助生成,仅供参考

安徽省发展改革委发布通告,明确国网安徽电力有限公司代理购电工商业用户2026年10月份电价表及代理购电价格。政策核心在于公布具体执行电价、分时浮动比例(高峰上浮74%等)、尖峰深谷时段划分规则以及容量电费分摊标准。同时细化了系统运行费用构成,包括新能源差价结算机制和交叉补贴损益分摊,并对高耗能用户等特殊主体的代理购电加价措施作出规定,旨在规范电力市场交易秩序并保障居民农业用电价格稳定产生的新增损益由全体工商业用户合理分担。

关键数据

指标数值单位说明
10月非分时单一制不满1千伏电价0.6597元/千瓦时
高峰时段上浮比例(除7-9、12月)74%百分比
低谷下浮比例61.8%百分比
尖峰电价上浮幅度20%百分比
深谷电价下浮幅度20%百分比
代理工商业购电电量规模(预测)386.3万千瓦时
当月平均购电价格0.36556元/千瓦时
历史偏差电费折价-0.0400元/千瓦时

关键条款

分时电价浮动规则

除7、8、9、12月外,高峰时段上浮74%,低谷下浮61.8%;尖峰电价在高峰基础上再上浮20%,深谷电价在低谷基础上下浮20%

特殊用户代理购电加价

对于无正当理由改由电网企业代理购电的市场交易用户、拥有自备电厂用户及高耗能用户,代理购电价格按上表标准执行1.5倍

容量电费分摊机制

工商业两部制用户按月用电量比例分摊煤电机组最大出力测算的容量电费规模,由电网企业滚动清算

适用范围

安徽省内国网代理购电工商业用户(不满1千伏至220千伏及以上)执行两部制电价的工业用电用户拥有燃煤发电自备电厂的用户高耗能且暂不能直接参与市场交易由电网企业代理购电的用户

影响分析

工商业用户

需根据电压等级和时段调整用能策略,部分特殊主体(如高耗能、改代用户)面临1.5倍电价成本压力

电网企业

承担代理购电结算责任及系统运行费用分摊管理,包括新能源差价结算机制的执行与偏差电费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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