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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行有效

国家能源局有关负责同志就《可再生能源消费最低比重目标和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权重制度实施办法》答记者问

国家发改委
全国(国家级)
发布:2026年6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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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I 摘要

AI 辅助生成,仅供参考

《可再生能源消费最低比重目标和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权重制度实施办法》旨在推动可再生能源高质量发展,通过设定消费最低比重目标和消纳责任权重,压实地方和重点用能行业的责任,促进全国范围内优化配置绿电资源。该政策将绿色电力消费与非电利用纳入考核,并提出分区分档、中长期引领及刚性要求等优化措施。

关键数据

指标数值单位说明
可再生能源制氢年产能25万吨
绿证交易补充完成时间3个月未完成指标的企业和省区需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绿证交易等方式补充完成

关键条款

消费最低比重目标考核范围

重点用能行业包括电解铝、钢铁、水泥等行业,以及国家枢纽节点新建数据中心等新兴领域。这些行业的绿色电力消费比例要求已明确,并将逐步扩大到其他重点领域

非电利用纳入考核

首次将可再生能源非电利用(如绿氢、绿氨)纳入考核,有助于破解电网消纳难题和推动非电利用发展。初期按类别分类开展考核,条件成熟后再全面推广

分区分档设置权重指标

根据各省份当前权重水平和发展空间,差异化设置年度增量,促进绿电在全国范围内优化配置和高效消纳

适用范围

电解铝行业钢铁行业水泥行业多晶硅制造企业国家枢纽节点新建数据中心可再生能源制氢氨醇企业

影响分析

重点用能行业企业

需通过绿证交易等方式补充完成未达标的绿色电力消费比例,否则将面临约谈、通报等处罚措施

省级能源主管部门

需要在省级党委政府领导下组织落实可再生能源消费最低比重目标和消纳责任权重,并接受国家监管机构的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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