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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行有效

省能源局关于公布2023年第三批新能源发电项目的通知

湖北省发改委
湖北省(省级)
发布:2024年7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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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I 摘要

AI 辅助生成,仅供参考

省能源局公布了2023年度第三批新能源发电项目,共4个项目总计容量为40万千瓦。要求各项目单位按照规定合理安排建设时序,并确保储能设施通过验收后方可申请并网。

关键数据

指标数值单位说明
总装机容量40万千瓦
百万千瓦基地项目数量1
常规新能源项目数量3

关键条款

建设时序安排

各项目单位应按照本通知和鄂能源新能〔2023〕58号文件关于“强化源储同步”的要求,合理安排建设时序。

并网申请条件

新能源发电项目应在承诺的储能容量通过验收、形成可调度能力之后,再申请并网。

适用范围

各有关市发改委(能源局)国网湖北省电力有限公司2023年度第三批新能源发电项目的建设单位

影响分析

项目投资方

需按照规定合理安排项目建设时序,确保储能设施通过验收后方可申请并网。

省电力公司

需要支持办理项目接网手续,并推进相应电网工程建设以保障源网协调。

原文获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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