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行有效
广东省能源局关于组织申报地热能高质量开发利用试点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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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I 摘要
AI 辅助生成,仅供参考广东省能源局根据国家能源局的通知,组织申报地热能高质量开发利用试点项目。主要聚焦中深层地热能、浅层地热能和多元化利用领域,要求各地市于7月20日前提交不超过两个项目的申报材料。
关键数据
| 指标 | 数值 | 单位 | 说明 |
|---|---|---|---|
| 项目实施期限 | 2 | 年 |
关键条款
试点领域
主要聚焦中深层地热能、浅层地热能和多元化利用等三大领域开展试点申报。
项目申报数量限制
原则上每个试点方向限申报1个项目,各地市申报试点项目总数原则上不超过2个。
材料提交要求
7月20日前将纸质版和电子版材料报送至省能源局,纸质版一式两份(封面加盖公章及骑缝章),光盘刻录PDF和可编辑WORD文档。
适用范围
广东省各地级以上市发展改革局惠州市能源和重点项目局具备技术条件的单位
影响分析
地热能开发企业
获得试点项目申报机会,推动技术创新与应用。
地方政府
促进地方能源结构优化和节能减排目标实现。
原文获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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