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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发展改革委 广东省能源局关于有序推动我省绿电直连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

粤发改能源〔2026〕267号
广东省能源局-通知公告
广东省(省级)
发布:2026年8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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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I 摘要

AI 辅助生成,仅供参考

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和能源局发布通知,推动绿电直连有序发展。政策明确了绿电直连的定义、项目类型及负荷匹配要求,并规定了项目建设方案编制、投资模式、运行管理等具体措施。

关键数据

指标数值单位说明
新能源年自发自用电量占总可用发电量比例60%%2030年前不低于35%
上网电量上限20%%年可用发电量

关键条款

项目负荷匹配要求

新能源发电量以自发自用为主,整体新能源年自发自用电量占总可用发电量的比例应不低于60%,占总用电量的比例应不低于30%,并不断提高自发自用比例。

项目建设方案编制要求

项目实施方案需包含电源、负荷、储能、直连线路等,对资源条件、消纳能力进行分析,并提出技术保障措施。

投资模式

单用户项目由负荷主体作为主责单位;多用户项目由电源方与负荷方合资组建或一方单独投资。园区模式的项目主责单位可由第三方机构投资组建。

适用范围

广东省内绿电直连项目单用户和多用户项目工业园区、零碳园区等

影响分析

新能源发电企业

通过绿电直连模式,提高自发自用比例,减少对公共电网的依赖。

用电企业

获得稳定的绿色电力供应,满足企业的绿色用能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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