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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行有效

省能源局关于公布2023年第二批新能源发电项目的通知

湖北省发改委
湖北省(省级)
发布:2024年5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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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I 摘要

AI 辅助生成,仅供参考

省能源局公布了2023年度第二批新能源发电项目,共涉及16个项目,总容量为159万千瓦。要求各项目单位按照规定合理安排建设时序,并确保储能设施通过验收后申请并网。

关键数据

指标数值单位说明
总装机容量159万千瓦
风电项目数量8常规新能源项目中
光伏发电项目数量4常规新能源项目中

关键条款

建设时序要求

各项目单位应按照通知和鄂能源新能〔2023〕58号文件关于“强化源储同步”的要求,合理安排建设时序。

储能设施验收

新能源发电项目应在承诺的储能容量通过验收、形成可调度能力之后,再申请并网。

适用范围

各有关市发改委(能源局)国网湖北省电力有限公司纳入2023年度第二批新能源开发建设方案的企业

影响分析

项目单位

需要合理安排建设时序,并确保储能设施通过验收后才能申请并网。

市、县发改委(局)

需加强项目的调度和监督管理,加大协调服务力度,以确保项目按期建成投产。

原文获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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