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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做好河北南部电网电力需求响应市场运营工作的通知

河北省发改委
河北省(省级)
发布:2023年4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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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I 摘要

AI 辅助生成,仅供参考

进一步完善河北南部电网需求响应体系,启动时序梯次递进的日内需求响应市场建设,明确参与主体、响应分类及实施步骤,并规定了资金来源和补偿标准。

关键数据

指标数值单位说明
日前响应电量补偿出清价格元/kWh
日内提前4小时响应电量补偿1.3倍出清价格元/kWh
日内提前2小时级响应电量补偿2倍出清价格元/kWh
实时响应电量补偿3倍出清价格元/kWh
容量补偿标准8元/千瓦·月

关键条款

参与主体条件

电力用户需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接入新型电力负荷管理系统,负荷聚合商需代理单户运行容量在1000千伏安及以下的用户,且聚合削峰能力不低于5000千瓦。

日前响应流程

电网企业于需求响应执行前一天通过网上国网APP向参与主体发出邀约,用户反馈应约容量,并在响应时段自行完成负荷调节,时长不低于2小时。

日内和实时响应流程

日内响应在执行日按照序位表依次向中标主体发出邀约;实时响应不进行邀约,直接采取远程调控措施调用中标主体。

适用范围

河北南部电网电力用户负荷聚合商具备可调节能力的工业企业智能家居企业作为负荷聚合商代理居民用户

影响分析

电力用户和负荷聚合商

通过参与需求响应获得电量补偿和容量补贴,提升项目收益率。

电网企业

提高电网安全水平和运行效率,缓解迎峰度夏(冬)供需矛盾。

原文获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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