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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关于加快推进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更好支持新能源汽车下乡和乡村振兴若干举措》的通知

天津市发展改革委-委内文件
天津市(省级)
发布:2023年7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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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I 摘要

AI 辅助生成,仅供参考

加快推进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支持新能源汽车下乡和乡村振兴。

关键数据

指标数值单位说明
充电桩配建标准20%%停车位总量的20%配备充电桩
每台充电桩负荷7kW

关键条款

充电设施共建共享

鼓励充电设施的共建共享,提高资源利用节约集约水平

新建居住社区配建标准

严格落实国家和我市对新建小区充电设施配建标准,做好电力容量预留、管线预留、集中电表箱预留

优化自用桩报装流程

持续优化“联网通办”政策,支持新能源汽车销售企业与电网、充电桩建设运营企业合作,为购买新能源车的居民提供购车、接电、装桩“一站式”服务

适用范围

农村地区新建居住社区公共充电设施高速公路及普通国省干线公路服务区乡镇行政许可服务中心医院学校A级景区乡村旅游重点村

影响分析

农村地区居民

提高充电设施覆盖率,方便新能源汽车使用和维护

充电桩建设运营企业

获得地方政府专项债券支持,降低建设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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