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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能源局 国家能源局华中监管局关于印发《湖北省分布式光伏发电开发建设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

湖北发改委
湖北省(省级)
发布:2025年1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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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I 摘要

AI 辅助生成,仅供参考

湖北省制定实施细则促进分布式光伏健康发展,明确项目备案、建设管理及运行要求。

关键条款

项目类型

自然人户用、非自然人户用、一般工商业和大型工商业等四种类型。

自发自用电量比例要求

一般工商业分布式光伏年度自发自用电量原则上不低于50%,低于此标准的项目需增加调峰力度。

备案管理

投资主体通过湖北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提供相关信息进行备案,不得违规增设备案前置条件。

适用范围

省内分布式光伏发电开发建设管理各类电力用户、投资企业、专业化合同能源服务公司、自然人

影响分析

项目投资方

明确了项目的备案流程和要求,简化了审批程序。

电网企业

负责分布式光伏发电并网条件的落实、接入与改造升级等,提升对分布式光伏的接纳能力。

原文获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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