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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行有效

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做好新旧政策交替期内风电、光伏发电项目管理有关工作...

冀发改能源[2025]1232号
河北省发展改革委-政策文件
河北省(省级)
发布:2025年1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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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I 摘要

AI 辅助生成,仅供参考

该政策旨在加强风电及光伏发电项目的管理,确保有效利用年度开发建设方案的计划指导规模。通知要求各市遵循严格的项目管理原则,不再新增储备类项目,并提出对现有储备类项目、新谋划项目的具体处理措施及申报流程。此外,文件还涉及到电源侧储能配置规则调整以及相关配套政策准备事项。

📋

核心条款提炼

  • 1

    禁止增量

    各市不得再新增储备类风电和光伏项目

  • 2

    限时建成并网

    要求2028年底前全容量建成并网

  • 3

    优化储能政策

    不再对2025年后批准的项目强制规定配置储能

📊

影响分析

此文件将影响河北省风电光伏等新能源产业项目的申报和执行流程,使资源分配更加合理高效。同时简化储能设备的配置要求有利于降低项目成本。然而,不明确的投资主体也可能引发市场竞争加剧。

关键数据

指标数值单位说明
项目全容量建成并网时间2028年底前

关键条款

储备类项目管理原则

严格禁止增量,稳妥消化存量;现有储备类项目不得变更建设地点、内容及投资主体等信息

新谋划项目的申报要求

需明确选址布局和项目建设方案,并附市级自然资源、林草等部门支持性意见后报送省发改委审核

电源侧储能配置政策

2025年2月9日以后批复的项目不再强制要求配置储能,如自愿配置需报备能源主管部门并接受电网企业审查

适用范围

各市发展改革委(局)张家口市能源局雄安新区改革发展局风电、光伏发电项目投资主体及所属集团

影响分析

储备类项目管理方

需严格控制新增项目,消化现有存量,并对无法实施的项目提出处置意见

新谋划项目的申报单位

需要提前准备详细的选址布局和项目建设方案,并获得相关部门的支持性意见

原文获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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