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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能源局关于组织开展“人工智能+”能源试点项目申报的通知

广东省能源局-通知公告
广东省(省级)
发布:2026年6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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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I 摘要

AI 辅助生成,仅供参考

广东省能源局根据《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发布“人工智能+”能源高价值场景清单和组织开展试点申报工作的通知》(国能综通科技〔2026〕50号),组织省内企业进行‘人工智能+’能源试点项目的申报,明确项目推荐流程及要求。

关键数据

指标数值单位说明
截止日期7月8日
推荐名额上限10每个推荐单位

关键条款

申报流程

在粤能源央企项目由央企二级及以上公司、省公司、华南公司报送至省能源局,省能源集团项目由省能源集团统一报送;各地市其他企业项目由地市能源主管部门汇总后推荐报送;深圳市相关企业项目由深圳市发展改革委组织推荐并报送国家能源局。

申报单位资质

申报单位需符合《通知》要求,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经济实力和创新能力,在质量、安全等方面无不良记录。

材料提交

各推荐单位于7月8日前将项目推荐汇总表及试点建设方案盖章件扫描版发送至指定邮箱gdnyj_yy@gd.gov.cn。

适用范围

在粤能源央企二级及以上公司、省公司、华南公司广东省内其他能源企业深圳市相关能源企业

影响分析

能源企业

推动人工智能技术与能源行业的深度融合,提升技术创新和应用水平。

地方政府及主管部门

促进地方经济转型升级,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和服务质量。

原文获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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