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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行有效

广东省能源局 国家能源局南方监管局关于2025年电力市场交易有关事项的通知

广东省能源局-通知公告
广东省(省级)
发布:2024年1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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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I 摘要

AI 辅助生成,仅供参考

为推动广东电力市场的建设与运行,明确市场规模、市场准入条件及交易机制等具体规定。

关键数据

指标数值单位说明
市场规模6500亿千瓦时
年度交易规模上限3800亿千瓦时
年用电量门槛500万千瓦时

关键条款

市场规模

落实国家关于有序推动全部工商业用户进入电力市场的要求,2025年广东电力市场规模约为6500亿千瓦时。

用户侧准入条件

鼓励10kV及以上工商业用户直接参与市场交易;年用电量500万千瓦时及以上的工商业用户原则上直接参与市场交易,通过售电公司或作为批发用户参与批发市场交易。

发电侧准入条件

省内燃煤电厂、燃气电厂上网电量全部进入市场,其中中调及以上机组须作为市场交易电源;地调机组可选择是否进入市场,一经进入后不允许退出或改为市场代购电源。

适用范围

广东电力交易中心发电企业售电公司10kV及以上工商业用户年用电量500万千瓦时及以上的工商业用户

影响分析

市场购电用户

鼓励直接参与电力市场交易,提升市场化程度和价格透明度。

发电企业

上网电量全部进入市场,提高市场竞争性和收益稳定性。

原文获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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