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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行有效

省能源局关于推进新能源发电项目建设的通知

湖北省发改委
湖北省(省级)
发布:2025年10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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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I 摘要

AI 辅助生成,仅供参考

为推进新能源发电项目建设,通知明确了申报范围、条件及流程,并强调优化投资环境和接网服务。政策涉及试点项目、百万千瓦基地项目等多类项目的申报要求与程序,旨在促进风光资源开发,确保可再生能源消纳目标的实现。

关键数据

指标数值单位说明
单个项目规模上限10万千瓦
申报截止日期2025年11月10日

关键条款

项目投资主体资格

风光发电资源利用试点县、国家农村能源革命试点县项目由试点县优选投资主体;其他类型项目分别由调峰煤电、抽蓄电站、产业项目的业主单位或其控股方作为投资主体

用地条件要求

新能源发电项目选址需避让耕地、生态保护红线等敏感区,并取得相关部门的合规性审查意见

接网方案制定

新能源发电项目须制定接入系统设计方案,明确拟接入变电站及电压等级等信息

适用范围

全省加强风光发电资源利用试点县国家农村能源革命试点县十个风光火储百万千瓦新能源基地一期、二期项目煤电与新能源联营项目已核准并开工的抽水蓄能项目省级新型储能示范项目已完成设备调试的电解水制氢项目

影响分析

新能源发电企业

明确了申报条件和流程,有助于规范市场秩序,提高项目建设效率

电网公司

需优化接网服务,确保项目顺利接入电网,促进可再生能源消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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