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I 摘要
AI 辅助生成,仅供参考修订后的《电力市场监管办法》明确了监管主体、对象和内容,并增加了新的监管措施,以适应电力市场化改革的新形势。
关键数据
| 指标 | 数值 | 单位 | 说明 |
|---|---|---|---|
| 修订时间 | 2023年 | ||
| 新增监管对象数量 | 4 | 类 | 包括售电企业、储能企业、虚拟电厂和负荷聚合商 |
关键条款
实施主体明确
国家能源局及其派出机构负责全国及辖区内的电力市场监管
监管对象细化
将电力交易主体增加至售电企业、储能企业、虚拟电厂、负荷聚合商等
市场规则管理表述优化
提出电力市场运行基本规则和配套的市场准入注册、交易组织等相关规则
适用范围
国家能源局及其派出机构发电企业电网企业售电公司电力用户储能企业
影响分析
监管机构
明确了职责分工,强化了对电力市场的科学监管
市场成员
增加了新的监管对象和内容,规范了市场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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