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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能源局关于下达2023年地面集中式光伏电站开发建设方案的通知

广东省能源局-通知公告
广东省(省级)
发布:2023年4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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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I 摘要

AI 辅助生成,仅供参考

确定并下达了2023年度首批82个地面集中式光伏电站开发项目,要求各地有序推进项目建设和规范开展前期工作。

关键数据

指标数值单位说明
首批开发项目数量82

关键条款

建立项目台账

有关地市要建立项目台账,按月向省能源局报送项目建设进度

调整选址范围

组织企业结合最新划定的“三区三线”成果对项目用地选址进行再评估,及时调整选址范围

保障并网条件

电网企业要切实采取有效措施,保障具备并网条件的项目及时并网

适用范围

各地级以上市发展改革局(委)惠州市能源和重点项目局广东电网公司深圳供电局各有关企业

影响分析

地市级政府

需建立项目台账,按月报送项目建设进度,并监督项目用地落实情况

光伏电站开发企业

需要调整项目选址范围并确保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和保障工程质量

原文获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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