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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行有效

广东省能源局关于印发《广东电力零售市场管理办法》的通知

广东省能源局-通知公告
广东省(省级)
发布:2023年10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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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I 摘要

AI 辅助生成,仅供参考

为加强和规范广东电力零售市场交易管理,维护市场秩序,促进健康发展。

关键条款

市场主体注册要求

市场化用户需具有法人资格或法人条件,工商业用电类别;售电公司应符合《售电公司管理办法》规定。

零售交易原则

在一个交易周期内,零售用户只能向一家售电公司购电、登记零售合同,且全部电量均通过该售电公司购买。

套餐设计与配置

电力零售套餐分为固定价格和非固定价格两类,需遵循公平合理、风险可控等原则,并由售电公司在满足参数约束前提下灵活配置相关模式、参数形成零售套餐。

适用范围

广东电力市场内的市场化用户售电公司电网企业电力交易机构

影响分析

市场主体

明确了注册要求和权利义务,规范了零售市场的秩序。

售电公司

需遵守行为规范,并提供符合用户需求的套餐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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