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I 摘要
AI 辅助生成,仅供参考修订《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管理办法》,优化市场准入制度,压减许可等级,完善许可审批和服务。
关键数据
| 指标 | 数值 | 单位 | 说明 |
|---|---|---|---|
| 实施日期 | 2025年7月1日 | ||
| 废止文件 | 国家发展改革委2020年第36号令 |
关键条款
压减许可等级
将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由五级压减为三级,一级不变,原二、三级合并为二级,原四、五级合并为三级
细化立法依据和许可范围
总则中增加《中华人民共和国能源法》作为立法依据,并对承装、承修、承试电力设施的定义进行细化
优化许可条件
调整各级别人员数量及业绩标准,规范人员任职条件,明确社保缴纳要求
适用范围
电力企业电力建设单位发电项目升压站和外送线路承揽方
影响分析
电力企业
降低申请资质的制度性成本,提升市场活力,促进多种所有制经济健康发展
电力建设单位
明确承揽发电项目升压站、外送线路等涉网工程需要取得许可证,规范建设行为
原文获取
下载原文跳转网盘文件库,按下方路径定位
关联政策
订阅「全国」 的最新政策推送
邮件或飞书接收,随时可取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