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行有效
广东省能源局关于对腾讯清远清新云计算数据中心项目和腾讯清远清城云计算数据中心项目节能监察执法处理意见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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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I 摘要
AI 辅助生成,仅供参考对腾讯清远清新云计算数据中心项目和腾讯清远清城云计算数据中心项目的节能监察执法处理意见,要求限期整改并限制用电量。
关键数据
| 指标 | 数值 | 单位 | 说明 |
|---|---|---|---|
| 批复规模 | 600 | 机柜 | 平均功率7.2kW |
| 实际运行规模 | 13.9倍 | 批复规模的倍数,清新项目 | |
| 实际运行规模 | 13倍 | 批复规模的倍数,清城项目 | |
| 年电力消耗量 | 3986.85 | 万千瓦时 | 清新项目 |
| 年电力消耗量 | 4007.39 | 万千瓦时 | 清城项目 |
关键条款
责令限期整改
要求腾讯清远清新云计算数据中心和腾讯清远清城云计算数据中心在6个月内按规定完成整改。
用电保障限制
供电局原则上不得超出节能审查意见明确的用电量,即3986.85万千瓦时(清新项目)和4007.39万千瓦时(清城项目)。
适用范围
腾讯清远清新云计算数据中心腾讯清远清城云计算数据中心清远市发展和改革局广东电网公司清远供电局
影响分析
项目建设单位
需在6个月内完成整改,否则将面临进一步的法律处罚。
供电企业
原则上不得超出节能审查意见明确的用电量提供电力支持。
原文获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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