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行有效
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河北南部电网电力现货市场第八次(长周期结算)试运行工作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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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I 摘要
AI 辅助生成,仅供参考为推进电力现货市场建设,开展河北南部电网第八次长周期结算试运行,检验规则和系统稳定性,并提升市场主体参与度。
关键数据
| 指标 | 数值 | 单位 | 说明 |
|---|---|---|---|
| 交易时间 | 11月13日~12月10日 | ||
| 基准价 | 364.4 | 元/兆瓦时 | 平段 |
| 高峰时段基准价 | 619.48 | 元/兆瓦时 | |
| 低谷时段基准价 | 109.32 | 元/兆瓦时 |
关键条款
交易时间安排
试运行时间为11月13日~12月10日,其中11月13日~11月23日、12月1日~12月10日不结算;11月24日~11月30日实际执行并结算。
发电企业申报
单机容量150MW及以上燃煤机组需在现货电能量市场和调频辅助服务市场同时申报,采用“报量报价”方式;单机容量150MW以下燃煤机组无需申报。
新能源场站申报
参与中长期交易的新能源场站采取“报量报价”方式申报电力-价格曲线(最多5段)。
适用范围
河北南部电网区域内燃煤电厂集中式新能源场站售电公司批发用户电网代理购电
影响分析
发电企业
需在现货市场和调频辅助服务市场进行申报,提升参与度。
新能源场站
首次采用“报量报价”方式参与电力现货交易,增加收益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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