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站
返回搜索
现行有效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第四监管周期陕西电网输配电价有关事项的通知

陕发改价格〔2026〕1055号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规范性文件
陕西省(省级)
发布:
官网原文:查看
18 次浏览

AI 摘要

AI 辅助生成,仅供参考

为深化输配电价改革,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了关于第四监管周期陕西电网(不含榆林地区)的输配电价通知。该政策明确了不同电压等级下的输配电价格,并规定了上网环节线损费用计算方式、居民和农业用户的基期交叉补贴标准以及自备电厂的电价政策性交叉补贴要求。

关键数据

指标数值单位说明
上网环节线损率4.24%
居民和农业用户基期交叉补贴标准3.01分/kWh

关键条款

上网环节线损费用计算方式

上网环节线损费用按实际购电上网电价和线损率4.24%计算,线损电量由电网企业代理采购。

居民和农业用户基期交叉补贴标准

第四监管周期陕西电网输配电价对居民和农业用户的基期交叉补贴标准为每千瓦时3.01分。

自备电厂电价政策性交叉补贴要求

自备电厂自发自用电量应公平承担电价政策性交叉补贴,其中余热、余压、余气自备电厂免收电价政策性交叉补贴。

适用范围

陕西电网(不含榆林地区)工商业用户居民和农业用户自备电厂

影响分析

工商业用户

上网环节线损费用按实际购电上网电价和4.24%的线损率计算,影响其用电成本。

居民和农业用户

基期交叉补贴标准为每千瓦时3.01分,确保了电力价格公平性。

原文获取

下载原文跳转网盘文件库,按下方路径定位

订阅「陕西省 的最新政策推送

邮件或飞书接收,随时可取消

一键订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