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行有效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第四监管周期陕西电网(榆林地区)输配电价有关事项的通知
19 次浏览
AI 摘要
AI 辅助生成,仅供参考为深化输配电价改革,根据国家发改委相关通知要求,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了关于第四监管周期陕西电网(榆林地区)输配电价的通知。主要内容包括确定不同电压等级的输配电价、上网环节线损费用计算方式及分摊机制、对居民和农业用户的基期交叉补贴标准以及自备电厂电价政策性交叉补贴规定。
关键数据
| 指标 | 数值 | 单位 | 说明 |
|---|---|---|---|
| 上网环节线损率 | 4.24 | % | |
| 居民和农业用户基期交叉补贴标准 | 3.01 | 分/kWh |
关键条款
上网环节线损费用计算方式
上网环节线损费用按实际购电上网电价和线损率4.24%计算,线损电量由电网企业代理采购。
居民和农业用户基期交叉补贴标准
对居民和农业用户的基期交叉补贴标准为每千瓦时3.01分。
自备电厂电价政策性交叉补贴规定
自备电厂自发自用电量应公平承担电价政策性交叉补贴,其中余热、余压、余气自备电厂免收电价政策性交叉补贴。
适用范围
榆林市发展改革委国网陕西省电力有限公司陕西电力交易中心各增量配电网
影响分析
工商业用户
用电价格组成中增加了上网环节线损费用,按实际购电电价和4.24%的线损率计算。
居民和农业用户
基期交叉补贴标准为每千瓦时3.01分。
原文获取
下载原文跳转网盘文件库,按下方路径定位
原文附件
关联政策
订阅「陕西省」 的最新政策推送
邮件或飞书接收,随时可取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