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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能源局关于2019-2020年度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专项资金分配计划的公示

广东省能源局-通知公告
广东省(省级)
发布:2022年5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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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I 摘要

AI 辅助生成,仅供参考

为支持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安排3.15亿元用于2019-2020年度电动汽车充电设施补贴。

关键数据

指标数值单位说明
直流桩补贴标准300元/千瓦
交流桩补贴标准60元/千瓦
粤易充平台年度补贴100万元

关键条款

资金分配原则

采用因素法切块,按照‘锁定预算、总额控制’的原则进行分配。

补贴标准

直流桩不超过300元/千瓦,交流桩不超过60元/千瓦,实际补贴根据资金总量折算。

适用范围

广东省内(除深圳外)建成投运并接入‘粤易充’平台的公共性质充电桩省交通运输厅报送的充电设施项目

影响分析

充电设施建设方

获得明确的资金补贴,降低建设成本。

‘粤易充’平台运营方

每年获得100万元的固定补贴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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