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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能源重点领域大规模设备更新实施方案》的通知(发改办能源〔2024〕687号)

国家发改委
全国(国家级)
发布:2024年8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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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I 摘要

AI 辅助生成,仅供参考

为落实国务院行动方案,推动能源重点领域的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技术改造。

关键条款

实施主体

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和能源局负责组织实施

指导文件

依据《能源重点领域大规模设备更新实施方案》

适用范围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综合司

影响分析

地方政府及相关部门

需根据方案开展具体实施工作,推动能源领域设备更新

中央企业

参与并配合地方部门推进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技术改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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