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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行有效

国家能源局有关负责同志就《供电营业区划分及管理办法》答记者问

国家发改委
全国(国家级)
发布:2024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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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I 摘要

AI 辅助生成,仅供参考

修订并发布新的《供电营业区划分及管理办法》,明确电力业务许可证核发主体和相关工作机制,推动供电营业区的设立、变更工作。

关键条款

供电营业许可证修改为电力业务许可证

将原《办法》中的“供电营业许可证”改为“电力业务许可证”

供电营业区划分及电力业务许可证核发主体明确

由国家能源局派出机构会同省级电力管理部门审查批准后,发给电力业务许可证

适用范围

全国范围内

影响分析

电网企业

需按照新《办法》申请和变更电力业务许可证

监管机构

加强供电营业区划分及管理工作的监督与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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