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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行有效

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转发国家能源局关于组织开展可再生能源发展试点示范的通知

河北省发改委
河北省(省级)
发布:2023年1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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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I 摘要

AI 辅助生成,仅供参考

通知要求组织开展可再生能源发展试点示范项目,推动技术创新、开发建设及高比例应用类项目的实施。

关键数据

指标数值单位说明
单个光伏电池技术示范项目装机规模50000千瓦
深远海海上风电平价示范项目单体规模1000000千瓦

关键条款

技术创新类项目要求

支持大容量风电机组、新型高效光伏电池技术等应用,推动光热发电低成本技术示范。单个示范项目装机规模不宜小于5万千瓦。

开发建设类项目要求

支持光伏治沙、深远海海上风电平价示范等项目建设,探索不同条件下的有效建设方案和开发模式。

高比例应用类项目要求

支持园区、企业利用新能源直供电技术,构建以新能源为主的多能互补综合能源系统,实现70%以上的新能源电力消费占比。

适用范围

省级能源主管部门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各派出机构有关能源企业

影响分析

技术创新类项目实施方

推动可再生能源技术进步,提高产业竞争力。

开发建设类项目投资方

促进光伏治沙、深远海风电等项目的开发和建设,带动相关产业发展。

原文获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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