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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行有效

关于完善价格机制促进新能源发电就近消纳的通知(发改价格〔2025〕1192号)

国家发改委
全国(国家级)
发布:2025年9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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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I 摘要

AI 辅助生成,仅供参考

通知完善新能源发电就近消纳的价格机制,明确输配电费、系统运行费的计算方法和缴纳标准,并规定项目平等参与电力市场。

关键数据

指标数值单位说明
自发自用电量占总可用发电量比例60%%
自发自用电量占总用电量比例(2030年起新增项目)35%%

关键条款

输配电费计算方法

月度容(需)量电费=按现行政策缴纳的容(需)量电费+所在电压等级现行电量电价标准×平均负荷率×730小时×接入公共电网容量

系统运行费缴纳方式

项目使用公共电网时视同工商业用户,暂按下网电量缴纳系统运行费,逐步向按占用容量等方式缴费过渡;暂免缴纳自发自用电量的政策性交叉补贴新增损益

平等参与电力市场

项目与其他发电企业、电力用户等具有平等市场地位,原则上作为统一整体参与电力市场。现货市场连续运行地区,项目上网电量交易和价格结算按照市场规则执行;现货市场未连续运行地区,原则上不向公共电网反向送电

适用范围

新能源发电就近消纳项目省级价格主管部门地方有关主管部门电网企业

影响分析

新能源发电项目业主单位

需公平承担输配电费、系统运行费,且必须直接参与市场交易,不得由电网企业代理购电。

电网企业

需要严格审核接网申请,并依据备案文件提供结算服务,每月报告项目相关费用情况给省级价格主管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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