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站
返回搜索
现行有效

广东省能源局转发国管局办公室关于征集公共机构绿色低碳技术的通知

广东省能源局-通知公告
广东省(省级)
发布:2022年4月2日
官网原文:查看
10 次浏览

AI 摘要

AI 辅助生成,仅供参考

转发通知要求各地组织符合条件的技术持有单位和企业申报公共机构绿色低碳技术,并择优推荐。

关键数据

指标数值单位说明
截止日期5月13日

关键条款

自愿申报原则

按照自愿申报的原则,组织符合条件的技术持有单位和企业积极申报

推荐数量限制

每类技术不超过2项

适用范围

各地级以上市发展改革局(委)深圳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惠州市能源和重点项目局

影响分析

技术持有单位和企业

有机会通过申报获得公共机构绿色低碳技术的认定

政府部门

能够推动公共机构采用更多绿色低碳技术

原文获取

下载原文跳转网盘文件库,按下方路径定位

订阅「广东省 的最新政策推送

邮件或飞书接收,随时可取消

一键订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