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站
返回搜索
现行有效

广东省能源局关于下达2026年省级绿色低碳发展(节能降耗)专项资金项目计划的通知

广东省能源局-通知公告
广东省(省级)
发布:2026年2月10日
官网原文:查看
11 次浏览

AI 摘要

AI 辅助生成,仅供参考

下达2026年省级绿色低碳发展(节能降耗)专项资金项目计划,并要求项目单位和地市节能主管部门落实主体责任与监管责任。

关键数据

指标数值单位说明
专项资金总额

关键条款

项目单位职责

严格按照绩效目标组织项目建设,确保如期保质保量完工,并配合做好项目监督检查、验收、审计等监管工作

报告进度要求

每月7日前将项目进度情况表发邮件报送至各地市节能主管部门和省能源局

重大变更或延期手续

按《广东省能源局关于印发〈广东省能源局省级节能降耗专项资金管理细则〉等的通知》要求,履行相关手续

适用范围

省有关单位各地级以上市发展改革局(委)惠州市能源和重点项目局

影响分析

项目单位

需严格按照绩效目标组织项目建设,配合监管工作,并按时报告进度情况

地市节能主管部门

负责协调专项资金拨付和日常监管,督促项目单位及时报送进度情况

原文获取

下载原文跳转网盘文件库,按下方路径定位

订阅「广东省 的最新政策推送

邮件或飞书接收,随时可取消

一键订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