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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行有效

关于进一步加快电力现货市场建设工作的通知(发改办体改〔2023〕813号)

国家发改委
全国(国家级)
发布:2023年1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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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I 摘要

AI 辅助生成,仅供参考

加快全国统一电力市场体系建设,推动构建清洁低碳、安全充裕、经济高效的新型电力系统。

关键数据

指标数值单位说明
现货市场连续运行时间一年以上
新能源全面参与市场交易时间节点2030年

关键条款

现货市场转正式运行条件

连续运行一年以上,并依据市场出清结果进行调度生产和结算,委托第三方机构评估并报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备案

扩大现货市场建设范围

福建2023年底前开展长周期结算试运行;浙江2024年6月前启动连续结算试运行;四川探索适应高比例水电的丰枯水季相衔接市场模式;其他地区力争在2023年底前具备结算试运行条件

加快区域电力市场建设

南方区域电力现货市场2023年底前启动结算试运行;长三角电力市场一体化合作机制建立,推动长三角电力市场建设工作;京津冀电力市场力争2024年6月前启动模拟试运行

加快放开各类电源参与电力现货市场

分布式新能源上网电量参与市场,暂未参与的新能源发电主体视为价格接受者参与电力现货市场出清结算

适用范围

各省/区域、省间现货市场电网企业代理购电工商业用户各类电源(包括新能源)储能、虚拟电厂等新型主体中长期交易与现货交易衔接的省份调频辅助服务费用向用户侧疏导地区

影响分析

电力市场建设单位

需明确任务分工,完善工作机制,强化监督管理、风险防范等工作

新能源发电主体

逐步全面参与现货市场交易,提升市场竞争力和收益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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